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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券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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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阜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服务和服务流程描述:


服务内容:

科技创新券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创客团队)开展创新活动的一种手段,是推动科技服务需求方和供给方有效对接的一种途径。科技创新券为有价凭证,由市科技主管部门向企业或创客(创客团队)发放。企业在领取创新券、完成科技创新投入后,由财政部门予以兑现。

服务流程: 创新券申请和发放

1.公告:管委会办公室在阜阳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发布创新券发放公告;

2.申报: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创新需求,按照公告要求,填写科技创新券发放申请表,经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向管委会办公室推荐;

3.审核: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公告要求及申请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初定拟发放企业与金额,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在阜阳市科技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对创新券拟发放企业及金额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管理委员会自异议提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

5.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管委会办公室向企业或创客(创客团队)发放创新券。

创新券兑现 :

1.通知:管委会办公室在阜阳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发布创新券兑现通知;

2.申报: 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兑现证明材料审核后统一报送管委会办公室;

3.评审:管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财务专家、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成立创新券专家评审组(不少于 5 人,其中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对创新券兑现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进行评审。对于申请兑现超过20万元的项目,需现场查验、论证。创新券兑现材料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能参与评审。专家评审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对相关信息保守秘密;

4.公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初定拟发放名单与金额,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管委会办公室对拟发放企业名单在阜阳市科技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管理委员会自收到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

5. 资金发放:公示结束后,管委会办公室向市财政局提供当期兑现清单(含兑现企业名单、兑现金额、企业开户行行号和账号等),市财政局将资金直接兑付到企业。

 

收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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