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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相关政策宣贯解读帮助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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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驻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等文件精神,为及时、准确向企业宣传解读疫情防控支持政策、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积极应对、渡过难关,实现有序复工复产,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

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6个市级综合服务平台要积极整合公共服务资源,立即在各自网络平台上开设线上政策服务专栏,及时发布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开展政策咨询解读等专项服务。大力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提高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能力。

 

二、提高相关政策宣贯解读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省平台将及时整理国家和省近期出台的疫情防控支持政策信息,通过省平台、皖企微云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示范平台和入驻机构要及时通过各自的网络平台和移动端、公众号、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予以转发。16个市级综合服务平台要及时收集本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通过线上等形式向本地区中小企业进行宣贯。各服务平台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关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皖企微云),切实帮助中小企业知晓政策、用好政策、用足政策,扩大惠企政策宣传覆盖面,提高企业政策的获得感。

 

三、加强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供给。

各入驻服务机构要主动与提供线上服务的供应商合作,提供线上培训服务,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需求采集渠道,收集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需求信息,通过全省平台网络发布并组织相关服务资源协调解决。开通线上咨询通道,组织相关法律专家为中小企业提供涉疫情相关法律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要积极推广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工业软件应用,支持中小企业提升敏捷制造和精益生产能力,帮助线下服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拓展线上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推动管理力度。


疫情防控期间,各示范平台和入驻机构宣贯政策、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将纳入年度平台考核内容,对敷衍塞责,措施不力的平台将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限期退出等。各服务机构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定期将开展政策宣贯解读、提供线上公共服务及帮扶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举措成效向省经信厅企业发展服务处、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报告。(报告格式和报送周期另行通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_n5Ks2svlCxC5JupCmJyQ

 

省经信厅企业发展服务处

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19年2月11日

 

2020年2月11日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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